一、建阳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家属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赴柬缅人员尽快回国接受调查。
二、建阳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务必于2023年10月30日前主动入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15天通过电话、邮箱或亲属向乡镇社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派出所联系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
三、建阳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回国后应尽快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于处罚。拒不入境回国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四、建阳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要充分认清柬埔寨、金三角、阿联酋以及缅北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滞留人员极易沦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帮凶”,更有可能成为绑架、贩卖人口、非法拘禁、强迫劳役、强迫卖淫等不法侵害的直接受害者,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建阳公安提醒建阳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密切关注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加强自我安全保护,主动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与驻当地大使馆联系寻求帮助。
五、建阳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对拒不回国的建阳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依法冻结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账户。对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和为其提供便利人员的银行账户、电子支付账户予以冻结,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2.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凡是未按期返回,仍滞留境外的涉诈重点人员的违法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追缴、没收。
3.依法全面深挖打击。对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人员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深挖打击。
4.依法立案打击。符合涉嫌犯罪立案条件的,根据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以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或偷越国(边)境罪等立案打击。
十、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平市建阳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所有。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