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菲律宾陆运署(LTO)署长维戈·门多萨(VigorMendozaII)在参议院听证会上表示,当局正在计划禁止未经注册的电动汽车在主要干道行驶。根据现行规定,时速低于每小时25公里的车辆无需在陆运署登记。
参议员弗朗西斯·托伦蒂诺(FrancisTolentino)当时提出了首都区主要道路上出现越来越多电动两轮车/三轮车/四轮车的情况,并询问陆运署对此的看法。陆运署表示,当局正在就电动汽车政策的调整收集建议和意见,并将于下周与交通部(DOTr)就此事进行讨论。
门多萨表示:“我们将向交通部提出政策调整建议,不以车辆速度作为监管依据,而是以车辆的使用作为监管依据。法律明确规定,在道路上使用的任何机动车辆都必须在陆运署登记,驾驶员也必须持有驾照。因此,无论电动车的类别为何,只要它行驶在乙沙大道,就必须确保它已经在陆运署注册,而驾驶者拥有驾照。这是我们正在研究的一项政策调整。”他补充道:“这些无需注册的电动车不应在主要道路上行驶,除非获得陆运署的许可。此外,他们也必须遵守适用于所有摩托车的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