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众议院周一在终审时批准了拟议的《互联网交易法》,这是总统费迪南德·R·马科斯在他的第一份国情咨文中优先考虑的立法。
在周一的全体会议上,共有245名立法者投票赞成众议院第4号法案,该法案旨在建立一个电子商务局,以保护从事互联网交易的消费者和商家。没有立法者对该措施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它主要由议长MartinRomualdez、高级副多数党领袖SandroMarcos和Tingog党派代表YeddaMarieRomualdez和JudeAcidre撰写。
八打雁省众议员MarioVittorioMariño在他的赞助演讲中表示,该法案旨在规范互联网上的所有企业对企业和企业对消费者的商业交易,包括与互联网零售、在线旅游服务、数字媒体提供商、乘车服务和数字金融服务。
拟议中的电子商务局将作为负责监管在线贸易的“中央机构”,并充当消费者对互联网交易投诉的虚拟一站式服务点。
“正如我们的行政长官强调的那样,有必要制定一项旨在通过互联网或电子方式对商业活动进行有效监管的法律,以确保消费者权利和数据隐私受到保护,鼓励创新,公平的广告实践和竞争得到推广,在线交易得到保障,知识产权得到保护,产品标准和安全得到遵守,”Mariño说。
他说,《互联网交易法》适用于任何有目的地和自愿将其活动导向菲律宾市场的外国或国内实体,这些实体应被视为在菲律宾开展业务,因此应遵守适用的菲律宾法律。
拟议的法律还确保在线商家与通过实体店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商家之间的平等和尊重竞争。
电子商务局牵头建设网络纠纷解决平台,成为消费者和网络商家庭外解决纠纷的单一入口。
同一局的任务是建立、管理和维护在线业务登记处,该登记处应允许消费者访问已注册在线业务实体的数据和信息,以验证与业务实体有关的有效性、存在性和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