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月1日,菲律宾参议员拉菲·图佛(RaffyTulfo)提交了一项法案,建议免除老年人和残疾人在商业机构的停车费。
根据第1920号议案,“政府必须适应现代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在我们的文化和社会经济变革中对国家进行调整,其中之一就是付费停车行业的出现。停车费用已经成为我们不能忽视的日常开支,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并制定计划,以确保我们的公民得到国家的帮助和赞赏,以纪念他们的服务和对我们社会的贡献。”
据悉,免费停车优惠在商业场所的有效期最长为三小时,商业机构定义为任何零售商店、购物中心或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类似企业。
然而,停车位少于10个或位于不方便或不受商业场所管制的地区,将不受该计划的影响。此外,过夜停车也不包括其中
老年人、残疾人或随行司机必须出示身份证明作为证明,并应从商业机构购买至少价值500披索或实施规则和条例可能设定的任何金额。
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商业机构,初犯者应处以1万至10万披索的罚款,后续违规将处以5万至50万披索的罚款。屡犯者也可能面临吊销其营业执照。
该法案解释说:“这项措施将为付费公众提供一点优惠,摆脱当前平均工资率无法充分覆盖的燃料、能源、商品和其他价格上涨浪潮。”